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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一个新生命降生了,5月11日,他却匆匆离我们而去,在这个本该是母亲节的早晨,我们却只能面对这样一个令人心碎的结果!孩子的家人已经悲痛欲绝,而作为宝宝的母亲还没有一点消息,只是焦急地等待他的孩子的消息.是啊.又有谁忍心在这么一位母亲的伤口上面再撒上一把盐呢!
但是总会有的!
帖子1:
死亡婴儿5月10日早九点出生,出生时非常健康,健康指数9一10。当晚20点左右,婴儿家属发现小孩不正常发出嗯嗯声音,找值班医生,医生不负责任的看下说正常,沒事。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医生还在说正常、沒事,小孩可能白天睡多了,多抱抱就没事了(期间因小孩发出嗯嗯声,像呼吸不顺,医生都说沒事!)凌晨四点时家属发现小孩好像没力,脸色发白,再次找医生,在值班室床上睡觉的医生看到小孩不对劲进行抢救,半小时后小孩去世!值得一提的是抢救室沒抢救设施,到处找,也沒护士配合!
可怜的小孩出世不满24小时就走了,从晚上八点家属发现问题硬被不负责任的医生拖到第二天凌晨4点,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该死的医院,该死的医生!
小孩的父母因体型较胖结婚六年多才好不容易怀上孩子,中途不知跑多少家医院吃了多少药治疗不孕,终于产下一健康的男婴就这么沒了,孩子的奶奶不知哭晕了几次,孩子的妈妈因剖腹产不敢告诉她,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她辛苦怀胎十月的儿子巳经没了!
帖子2
图片:QQ截图20140512140026.png
今天看到论坛里发了如上的帖子。作为一个知情人,也上来说点良心话,还原一下事件的真实情况。
首先,不管真相是什么,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就死亡,这样的事情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是极其不幸的,也是孩子家属、医护人员等所有有良心的人所不愿意看到、听到的。在这里,要对死去的孩子道一声安息。
然后,撇开各种情感因素不谈。单纯就这个事件来看,之前某人发的这个帖子,其实并没有完全说真话,或者说,该帖子里的一些内容有待考证。作为一个知情人,我觉得我也有义务说一下真实情况。因为,大家可以想一想,每一次医患关系的紧张,难道责任真的就全在医院和医生护士吗?有时候,大众过于相信当事人的言语,而忽视了医院医生护士的努力,不能不说这样对他们其实也是不公平的。
废话不多说了,来说说事情的一些真相吧。孩子是5月10日剖腹产出生的,然后就在二院妇产科,到了第二天凌晨4点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值班医生立即进行抢救,并且还连夜打电话通知儿科医生前去一同抢救。经过一番努力后,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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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该帖子的标题。“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失职致一原本健康新生儿死亡”。
这是原帖的题目。我建议大家看到这个标题时不妨先自己问自己两个问题。1)、既然原本是健康的新生儿,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帖子里描述的“发出嗯嗯的声音”然后就突然死亡呢?难道是医生和护士故意杀死的??2)、说是医院的失职,这只是发帖人的观点,请问有具体的证据吗?
我再来说说我知道的情况:这个孩子的父母都是肥胖症患者,母亲两百余斤,父亲三百斤,而且母亲在怀孕期间就有糖尿病、以及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有医学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母亲的这些特征极容易导致新生儿出现窒息、器官发育不成熟以及先天性疾病的情况,增加死亡的风险。因此,发帖人说新生儿“原本健康”,是不负责任的!
至于孩子到底是不是一出生就患有先天性不健康的病症,还需要进一步做尸体解剖加以验证。一般来讲,这种医患纠纷可以去法院法官司,经过尸体解剖后才可以断定是不是医院的失职。如果解剖结果显示孩子一出生就先天不足,那么按照法规医院只应该提供人道主义上的一些赔偿,而不应该承担所有责任。如果解剖结果显示孩子是健康的,那么责任才是医院的。
但是目前据我了解,孩子的家属并不愿意走打官司的正规途径,而是打算私了。
为什么正规的渠道不走,偏偏要选择私了呢?对此我也不发表言论了,有思想的看客们,你们可以自己想想孩子家属的用意。
2、帖子里提到“孩子家属发现孩子发出不正常的嗯嗯声,找值班医生,医生不负责任的看了下……”、“从晚上八点家属发现问题硬被不负责任的医生拖到第二天……”
这里发帖人多次用词说医生“不负责任”。什么是"不负责任"?是医生边玩手机边看了孩子呢,是医生边嚼口香糖边看孩子呢,还是医生边塞耳机听歌边看孩子呢?请问发帖人您这样说话有证据吗?您这样随便的就使用“不负责任”,我能不能认为您才是说话不负责任的呢?
当然,也必须要承认,妇产科的医生护士在新生儿的护理上确实存在着经验不足的,因为毕竟不是儿科的专门给孩子看病的医生,所以在水平上肯定是有差距的。而且,孩子的病症并不明显,只是发出“嗯嗯”的声音。试问,刚出生的孩子哪个不是经常发出各种哭声,咿呀声呢?如果妇产科的医生护士真的发现了什么,怎么会不及时治疗呢?难买他们希望自己的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吗?可以说事件中医生护士的经验不足、水平不够高,但是发帖人却说“医生不负责任”。说这句话不仅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污蔑行为,还在一定程度给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了油。
3、“该死的医生、该死的医生!”
医生该不该死,不是发帖人您来说的。孩子死去的事情,正如本人开头说的那样,是任何人的都不希望的。愤怒也好、悲伤也好,这也是所有人都应该有的反映。但就像您这样,在孩子死亡原因还没查明的情况下,就如此咒骂医生,您觉得您的言辞道德吗?
不管医生还是护士,他们都是人,是普通平凡的人,不是神。既然是人,那就肯定会有失误的时候,发帖人不在其位,当然不能体会其中的甘苦。在整个事情上,首先是家属发现孩子不正常,对于家属每一次反映的情况,妇产科值班的医生也是每一次都去看了。然后是凌晨发现孩子不行的时候,医院还打电话通知儿科医生赶到医院抢救,被通知的医生原本正在家里休息,但是接到通知后也没有懈怠,立刻就赶到了现场进行抢救。请问,这样的行为还叫不负责任吗?那请发帖人您告诉我,您眼中什么才叫负责任?
4、“值得一提的是抢救室没有抢救设施,到处找,也没有护士配合。”
看到这里,我猜发帖人一定是对抢救知识了解甚少的人。首先,哪个医院的抢救室会没有抢救设施?除非是黑诊所吧。所以您确定当时就在抢救室里吗?然后您说没有抢救设施,那您觉得什么样的设施是抢救设施呢?如果您没参与过、或者不知道不了解抢救的过程,您怎么能说医生没有尽力抢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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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一句,对于孩子的事,所有人都感到很抱歉,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在事情既然发生了,最合理最公平的做法,还是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让解剖结果说话,让科学依据说话。到时候,是医院的责任,那就让医院来承担;如果不是医院的责任,家属也不应该再四处发布谣言。我也相信所有看客的心里,都有一杆公平公正的秤,而不是人云亦云,随便听信别人的话语,让不良的社会风气助长医患关系的升级和恶化。理性的对待每一次医患纠纷,才是我们维护社会稳定所应该去做的。
本人是当事人的一个普通朋友,对于这样的事情,只是感到惋惜,痛惜.但是看到这样的2号帖子,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孩子的父亲也就是我朋友,他老婆在怀孕期间体重也就180斤,他本人200多斤.这里的知情人却说是200多斤和300多斤,其目的不难看出,就是要将可怜的孩子的父母描绘成严重的肥胖者,通过这样来为医院开脱责任.但是难道胖子就不能拥有健康的宝宝么?如果宝宝不健康,为什么医院会在检查完了之后直接将宝宝放在了父母身边呢?就算有先天不足,足够致命,那你没有查到,难道就不是你医院的失职?
婴儿在打完一针K1以后就一直不舒服,其间家属几次要求护士查看是否有问题,为什么直到抢救的时候仍然没有任何措施.而只是几句"没事的","抱抱就好了"敷衍了事,医生确实经过了一番努力,仅仅10几分钟,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已经离我们而去!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负责任!
其中几个回帖说医院方面事后已经很积极的跟家属沟通慰问,但是当事后家属拿到住院的资料的时候才发现有很多地方已经跟事实情况不符了!我不知道这些不切实际的污蔑和种种推脱之词难道也是一种慰问?这太可笑了,太不公平了!是啊,你口口声声说要走正规的途径,当事人不是不愿意公了,但是我们已经咨询过律师,做尸检结果往往都会对医院有利.这里的缘由就不多说了.孩子已经没有了,还要动刀,这又于心何忍呢!
我来这里发这个帖子,并不是为我朋友博取什么同情,也不是为其争取多大的利益。你也许并没有体会到一个家庭为了要一个孩子6年以来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承受了多少的艰辛.这毕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不是你简单的"妇产科的医生护士在新生儿的护理上确实存在着经验不足的"这样一句话可以搪塞过去的!
昨天二院的某某主任电话来让孩子的奶奶把论坛上面的帖子删除掉,但是这次我们决定对你说:"不".我们已经失去了孩子,却还要承受你们给我们带来的伤害!也许我们没什么办法让你们放下你们的傲慢,但是我们也决定不再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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