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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过去了,我们为何对清华大学朱令的案子还是这么高的关注度?我想除了人们对朱令及其一家人抱以很深切的同情与迫切想找到真凶还朱令一个说法外,更深层的含义却是对现如今国家法制的一个拷问,更关心的是国家是否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朱令的案子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这么些年疑而不破原因何在。(请不要告诉我什么证据缺失等等如此大傻之话)
记得看的一期《今日说法》播出的杭州叔侄二人奸杀少女冤案,那个叔叔对着检查官说的一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今天你是个高高在上的大检查官,但是多年以后,你的儿子孙子,后面的子子孙孙不能保证都是检查官,如果法律不公正,那么多年以后就有可能你的后代被冤枉(大意如此吧)
我想这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关心的,如果法律都不公正,那么今天朱令的事件就有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或你的后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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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一些精辟回复:
我认为最精的(转的):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 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
再有,有关于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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