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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环境园垃圾处理项目情况介绍会”主要问题回复之回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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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反对垃圾焚烧,提倡资源节约。
  关于垃圾焚烧的问题,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大部分垃圾焚烧炉已经关闭或者停止使用。垃圾焚烧是几十年前欧洲国家盛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欧美、日本等属于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的潮流之中。早从1985年起美国就已有超过137座焚化炉兴建计划被迫取消。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一项焚化炉使用的禁令,并对垃圾采取分类回收、综合利用政策。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欧洲各国,如德国、荷兰、比利时也早已相继颁布“焚化炉禁建令”。日本是垃圾分类做得最彻底的国家,早年亦大量兴建焚化炉,但近五年日本深感焚化炉污染严重,纷纷关闭焚化炉不再兴建。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超过2000座工业废物焚化炉。日本高峰期建设有6000多座垃圾焚烧设施,到2000年7月,日本全国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目前仅存1280座,已经有4720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被迫停产。美国也已超过13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停产。1999年5月7日的日本时报(Japan Times)报道:“由于多年的垃圾焚烧,日本大气中的二噁英平均水平,已经是其他工业化国家的10倍以上”。垃圾焚烧发电不是目前先进的和节能环保的垃圾处理方式,而是垃圾处理技术世界排名第19位的落后即将被淘汰出局的技术。我们完全可以学习科学先进的台北市及美国旧金山市的经验,用分类、利用终端处理的办法,开启垃圾分类与资源化美好的明天!台北市采取了上述办法,用了9年的时间做到了垃圾焚烧“无米下锅”的地步,美国旧金山市采取了上述办法,其垃圾资源利用率高居于美国各大城市榜首,均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世人有目共睹。
  据此,我们反对建设惠阳沙田榄子垅垃圾焚烧发电厂。
  1、国内大多数垃圾焚烧厂,在焚烧过程中添加了大量煤炭及重油,造成了对大气的严重污染。
  2、混合垃圾的焚烧,无论采用何等先进的炉型,二噁英的排放始终无法避免,而榄子垅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立,同样会对厂区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3、造成宝贵的垃圾资源巨大流失和浪费,违背了十八大所提出的“资源节约”的建国方略;以惠阳沙田榄子垅垃圾焚烧厂日烧垃圾1200吨为例,每吨补贴110元(参考:国家发改委评定的珠三角区垃圾焚烧政府补贴标准),经测算利益集团每年可获财政巨额补贴:48,180,000元;而采用垃圾分类、综合利用的方法进行终端处理,每吨垃圾可节约资源约300元,即每年可节约资源131,400,000元。由此可见,垃圾焚烧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是极其巨大的,这远比餐桌浪费更为惊人。
  二、分类、利用,也是垃圾终端处理的选项之一。
  在介绍会上,专家介绍并认定:我国对垃圾的终端处理办法,只能推行焚烧、填埋、堆肥和生化处理,只字未提垃圾分类、利用,将分类、利用排斥在终端处理的大门之外,定性为“中间环节措施”,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没有任何依据和理论支撑。因为通过垃圾分类的办法,对分类出的45%的厨余垃圾经过技术处理,完全可以将其全部消化成为有机肥料;对45%可循环垃圾,通过大类粗分,同类细分的技术程序处理,可将其全部转化为工业再循环的宝贵资源;对10%的其他垃圾,采取无害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需要进行任何垃圾焚烧,那100%的垃圾就可全部消化完毕。这不是终端处理,又是什么?我国台北市和美国旧金山市,其垃圾的终端处理都是采用分类、利用的方式完成的,均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世人有目共睹。介绍会上专家妄顾事实,将分类、利用、终端处理的方法,排除在终端处理大门之外,对其进行打压和抑制,其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值得人们深思……
  另外,有群众在会上提出,深圳原准备在与惠州惠阳区交界处建垃圾焚烧厂,深圳坪山新区城管局局长罗金辉日前透露,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决定,原计划在坪山新区建设垃圾焚烧厂的决定取消,焚烧厂将移至龙岗区坪地街道办,此地与惠阳区新圩镇交界,却遭到惠阳区政府与惠州市人大代表坚决反对。
  南都记者从深圳与惠阳区方面获悉,深圳市政府有意将垃圾焚烧厂建设在坪地与惠阳新圩交界处,与最近的新圩南坑村、秋长的白石村直线距离不足1公里。据了解,惠阳区政府对此也召开过会议进行讨论。惠阳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深圳垃圾焚烧厂选址与新圩和秋长交界,周边厂房、学校和村居密布,有接近10万人。“如果在两地交界处建垃圾焚烧厂,肯定会影响我区居民的生活,我们坚决反对。”该负责人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说,建垃圾焚烧厂对周边居民身体无害的话,那惠州市政府、惠阳区政府和人大代表为什么又要反对呢?
  三、垃圾焚烧对大气的污染及二噁英的排放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构成了巨大危害。
  见到“关于惠阳区环境园垃圾处理项目情况介绍会代表提出主要问题的回复”令人遗憾,竟然使用了焚烧商推销焚烧炉常用的广告语言来做宣传,把焚烧炉美化成“无污染”、“可控制”、“世界主流使用”等,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我国已建成的近百家垃圾焚烧厂中,为了达到摄氏800度以上的高温,防止二噁英的泄露及扩散,均采用了添加煤炭和重油的办法,其超比例的煤炭和重油的配制,使很多焚烧厂添加煤炭的比例由原来的10%—20%增加到30%以上,个别的甚至达到了50%以上,相当于重建了一座小型火力发电厂,构成了对周边大气的严重污染,有的垃圾焚烧厂在建设之前,政府都对周边居民承诺,厂区干净、整洁、环保不会产生二噁英的排放;但建成投产后,往往事与愿违,政府当初对周边住户的承诺早已不见了踪影,而这些焚烧厂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很多方面偷工减料,原设定的各项预定指标很难达标,往往是开开停停,厂区周边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二噁英的排放时有发生。这种失信于民的焚烧厂,全国多的举不胜数;周边民众哭诉无门的现象比比皆是,引发了群众强烈不满和抗议,纷纷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强烈要求将其拆除或搬迁,(包括惠州市垃圾焚烧厂在内)这种事例,在我国各地多的举不胜举。因此,我们对未来榄子垅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运营,没有信心。对政府监管的举措和力度,更是质疑。
  四、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用分类、利用终端处理的办法,来取代垃圾焚烧。
  近十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或单独或联著发布了一系列红头文件,对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制订了各种制度和规章,其力度不可谓不大。早在2002年国务院四部委在下发“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计收取垃圾处理费”,不难看出,在全民垃圾分类这一过程中,“按量计费”的政策10多年前就被中央提出,如果地方政府敢于坚决果断地推出“按量计费”的政策,那将会使空谈了十余年的“谁产生、谁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国策落到实处,而不会至今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必将调动起千千万万的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蕴藏在国民中多年的环保热情将会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我国的全面垃圾分类工作将会出现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生动局面。只有通过十八大所提出的“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贯彻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建国方略,采取分类、利用新的终端垃圾处理方式,来替代原有的垃圾焚烧老办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利用终端处理新路,方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垃圾处理难题。
  五、反对垃圾焚烧和主张垃圾焚烧分歧的焦点所在。
  众所周知,我国的生活垃圾含量中,餐厨垃圾约占45%,可循环垃圾约占45%,其他垃圾约占10%,这一事实表明:生活垃圾中90%以上的含量均为可利用的宝贵垃圾资源,如果将其填埋或焚烧,我国未来的垃圾资源化伟大战略部署将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缺乏垃圾资源物质利用的基础。垃圾资源化的发展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反过来说道理也一样,如果生活垃圾中所含90%以上的宝贵资源通过“全民垃圾分类”的手段和方法,将其全部消化和综合利用,那垃圾填埋和焚烧同样处于“无米下锅”的窘境,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国当前“主烧派”和“反烧派”之争并不是个人学术观点和理念之争,而是“资源利用”和“资源废弃”之争。其争论的焦点实质上是对垃圾资源掌控的话语权上,其实民间的争论达不到任何效果和目的,关键在于我国的多年来对“烧”还是“不烧”, 是“扩大焚烧”还是“缩小焚烧”是重‘终端填埋焚烧’还是重‘前端分类利用’这一重大决策问题一直处于“漠凌两可,举棋不定”的状态。10多年来大量垃圾焚烧厂的建立,大规模焚烧混合垃圾,对我国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无疑是釜底抽薪,10多年来利益集团不仅拿走了国家数以千万亿计的巨额财政补贴,还白白浪费了数以万亿计宝贵的垃圾资源,反而加剧了对大气的污染。其负面影响巨大。像我国这样一个资源匮乏的大国,再也不能走污染环境、资源浪费的这条老路。
  六、全民垃圾分类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在介绍会上吴卫瓯局长,对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做了如下表述:
  1.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两天或短时间就能做到的。
  意即:用垃圾分类办法解决垃圾的问题,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2.群众的素质低,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广东召开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时强调:“国际竞争,历来都是时间和速度的竞争,谁动作快,谁就抢占了先机,掌控制高点和主动权;谁动作慢,谁就会丢失机会,被别人甩在后边。”
  我国八大城市垃圾分类的试点,和台北市采取“按量计费”强制性垃圾分类办法的启动时间,同时都在2000年前后,台北市用了9年时间,闯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终于形成了垃圾分类上、下游产业链无缝链接,环环相扣,走出了一条垃圾分类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了垃圾产业资源化发展的宏伟目标,使台北的垃圾焚烧陷入“无米下锅”的窘境,其城市垃圾处理,入选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中国城市”,成为世博会上一颗耀眼的明星城市,令世人瞩目。反观我国各城市的垃圾分类,自八大试点城市遭到惨败以后,就一蹶不起,虽然最近几年有些城市还在坚守,由于没有采取“按量计费”方法仍处于苦苦挣扎之中,同样面临夭折的命运。更有甚者,在全民垃圾分类这个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许多地方政府,唱高调的多,干实事的少,早已陷入“空谈误国”的境地而不能自拔。在垃圾分类、生态保护、低碳发展方面,已远远被别人甩在后面。
  近段时期,北京等地持续的雾霾天气,有害气体对民众健康生存的危害,以及媒体所报道的我国的京、津、唐地区,由于垃圾的填埋造成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成为公众求生存、保护生态环境强烈投诉的焦点。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强制性的进行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建国方略,得到了全国亿万群众的热烈拥护,群众的环保意识大为提高,群众的环保热情普遍高涨,在这种形势下,怎么还能拿群众觉悟低,不愿进行垃圾分类的老眼光来说事呢?垃圾分类搞不下去,究竟是政府的原因还是群众的原因,值得人们深思。这种把当地垃圾分类搞不下去的原因,归结于群众觉悟低、不愿分类的头上,是说不过去的。说穿了,这只不过是政府对自己不作为的一个托辞和借口而已。
  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循环经济部分涉及到垃圾分类处理部分有两个原则性的提示:1.“建立垃圾分类制度”;2.“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应用”。也就是说,垃圾分类制度化、规模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已成为既定国策,而不是权宜之计。垃圾资源化的回收、利用需要有一个市场化的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机制的配合,因此,政府在这方面必须进行重大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走出一条“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新路。这无疑给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五位一体建国方略,其中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导方针,并具有丰富的内涵,而我国垃圾围城的现实以及垃圾焚烧所造成的对大气的污染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重大话题。因此,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已成当务之急;由此不难看出,全民垃圾分类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如果政府敢于坚决果断地推出“垃圾分类、按量计费、综合利用”的终端处理政策,那将会使空谈了十余年的“谁产生、谁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国策落到实处,必将调动起千千万万的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蕴藏在国民中多年的环保热情将会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我国的全面垃圾分类工作将会出现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生动局面。实践早已证明,世界各国凡是在取得源头减量,遏制增量方面有所突破,见到实效的均是由“定额收费制”改为“从量收费制”而出现重大“拐点”,成为该国垃圾分类综合治理的“分水岭”,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应。台北市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就证明了这一点。我国政府只有推出“垃圾分类,按量计费”的政策,全民垃圾分类工作才能产生“质”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期都提到这一点)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才会大幅提升,从而迈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我国的垃圾资源化发展的道路才能够一步一个脚印的脚踏实地的向前迈进!
  垃圾围城的危局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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